公 告
(一)
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对2008年辽宁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考职位予以取消(详见附表),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已报考取消招考职位的考生,可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报考时间为2008年8月10日8:00—17:00。此类考生需到报考考区所在地的市级人事考试机构现场改报职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果考生不再重新报考其他职位,则由原报考考区所在地的市级人事考试机构(报考省直考区的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予以返还报名费。
注:已报考取消招考职位的考生,请于2008年8月9日—10日期间,保证报考时所填报的通信工具24小时畅通,以便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2008年辽宁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取消的招考职位.xls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事厅
二〇〇八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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