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务员局近日印发《关于落实公务员考核联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定省地税系统、渭南市、西安市碑林区、汉中市西乡县为国家公务员局考核工作联系点。
《意见》指出,各联系点要在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切实抓好年度考核工作的基础上,深入进行总结调研,坚持循序渐进,不断完善提高,通过积极实践,为总结形成既符合各级各类公务员特点,又简便易行、科学规范的考核指标体系和配套方法奠定良好基础。
《意见》着重明确了开展考核联系工作的具体措施:一是注重开展平时考核。确定平时考核内容要以公务员的岗位职责为依据,与年度工作任务相结合,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要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平时考核方法和程序,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平时考核的周期;要注重平时考核结果的运用,切实为年度考核提供依据。二是切实抓好年度考核。要依据国家公务员局组织专家调研所形成的公务员考核指标要素和权重范围,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合理增减要素,完善指标内容,尤其要研究明确考核评价的主体和权重,制定当年年度考核的具体方案;要搞好宣传动员,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考核中的重要责任,使每一个考核主体和参与测评的人员都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人。三是深入进行总结调研。年度考核结束后,各联系点要通过多种方式,全面搜集考核情况,对考核指标设置、考核主体和权重设计的科学性进行评价分析,写出专题总结报告。四是建立互动联系制度。各联系点对开展考核工作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果等情况应及时逐级报告;年度考核总结报告于三月底前分别报国家公务员局和省公务员局;省公务员局每年到各联系点调研一至二次;组织各联系点负责人召开一次座谈会,交流和研讨开展联系点工作的经验和存在问题;适时邀请国家公务员局领导到联系点进行实地指导,确保联系点工作有效开展。五是全面落实重点任务。各联系点要坚持公务员考核与机关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的做法,积极探索两项考核在组织实施上的有效整合。在考核方法上,要大力推进电子化考核信息采集与评价系统建设;在考核过程中,要注重社会评议,扩大民主,增强透明度;在考核结果使用上,要坚持实行机关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与公务员考核评价相结合,切实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作用。
(程才颖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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