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1:3比例的职位,有两种情况:一是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二是原取消大学生村官面试资格,并对产生的缺额进行了递补,后经请示上级部门并研究决定,大学生村官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出申请,经县、市委组织部同意和备案后,可保留面试资格,递补进入面试的考生同时具有面试资格。
不足1:3比例的职位,是由于在该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高于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的情况后无人再可递补。在考生报名阶段,发布了各职位的报名人数,并取消了报名人数不足1:3职位,在面试阶段不再调剂。以上情况,特此说明。
省考试录用工作办公室
2009年7月2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