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考简章规定,结合考录工作进程,现就报考我市职位已取得面试资格考生的面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参加了我市组织的面试资格审查,经认定符合考录职位报考条件,持有市考录办签发的《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
这次面试,分两批进行,每批三天。第一批的时间为:7月4日(周六)至7月6日(周一)。第二批的时间为: 7月11日(周六)至7月13日(周一)。
三、面试程序
(一)考生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面试准考证(网上下载)和身份证进入候考室,在指定区域就坐。
(二)在侯考室工作人员的组织下,按分组、报考单位及职位情况抽签决定面试出场次序。
(三)侯考室负责人宣读有关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面试开始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
(五)面试结束后,考官当场打分并亮分。
四、成绩计算
这次面试,采取体操竞赛评分办法确定面试成绩,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考官打分的平均值。对面试人数多,须同时在2个以上面试组面试的职位,为提高面试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对打分较低的一组,采取加权平均数计分办法确定面试成绩(加权计算办法为:打分较高组的平均分值除以打分较低组的平均分值,得出一个相差系数,用该系数乘以打分较低组考生的个人得分,确定出面试的最终成绩)。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于面试当日7时前到达面试地点。
(二)考生进入面试侯考室时,严禁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进入侯考室后,不得喧哗,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未经许可,不得离开候考室。
(四)中午不休息,下午进行面试的考生,由市考录办提供午餐。
(五)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后果自负。
面试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及时关注网上信息。
西安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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