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西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2009年度全省统一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公共科目笔试及加分工作已经结束,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也已确定。根据招考简章规定,对进入面试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根据2009年度全省统一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分后)排序,按照考录职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同时结合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的拟参加面试人员(以省公务员局公布的名单为准)。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6月18日(周四)至6月23日(周二)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地点:6月18日、19日、22日、23日在市人才服务中心(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富秦大厦2楼大厅)开展复审工作。
6月20日、21日在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富秦大厦3楼)开展复审工作。
具体安排如下:
6月18日上午,审查报考市公安局分局所有职位考生的面试资格;
6月18日下午,审查报考市公安干部培训学校、蓝田县公安局、高陵县公安局、户县公安局、周至县公安局职位考生的面试资格;
6月19日上午,审查报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男)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在107.2分(含107.2分)以上考生的面试资格;
6月19日下午,审查报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男)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在102.4分至107.1分之间考生的面试资格;
6月20日上午,审查报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男)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在99.5分至102.3分之间考生的面试资格;
6月20日下午,审查报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男)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在97.5分至99.4分之间考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女)、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处、市检察院司法警察、市文物稽查队职位考生的面试资格;
6月21日上午,审查报考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除财经类外)、市财政局、市劳动局、市市政委、市环保局、市环保局雁塔分局、市环保局灞桥分局、市质监局莲湖分局、蓝田县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县局、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陵管理分部、市老龄工作办公室(中文类)、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计算机类,临床医学,财务、金融或统计分析)、市建筑装饰业管理办公室、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市水利水土保持工作总站、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卫生监督所、市环保局新城分局环境监理站、市环保局碑林分局环境监理站、市环保局雁塔分局环境监理站、市环保局未央分局环境监理站、市环保局阎良分局环境监理站、蓝田县环保局环境监理站、高陵县环保局环境监理站、市黑河水源地环保总站、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市储备粮管理中心、市粮食局新城分局、市粮食局碑林分局职位考生的面试资格;
6月21日下午,审查报考市粮食局莲湖分局、市粮食局雁塔分局(中文、法律类,经济类,计算机)、市粮食局未央分局、市粮食局灞桥分局、市电子政务网络中心、市纤维纺织品监督检验所、市质监局新城分局稽查队、市质监局碑林分局稽查队、市质监局灞桥分局稽查队、阎良区食品药品稽查队、新城区政府系统、碑林区政府系统(除碑林区政府办、碑林区外经局、碑林区旅游局外)、莲湖区政府系统(除区城管执法局外)、灞桥区水务局、灞桥区外经局、灞桥区交通局、灞桥区财政局、灞桥区建设局、灞桥区审计局职位考生的面试资格;
6月22日上午,审查报考莲湖区城管执法局、灞桥区政府系统剩余职位(除灞桥区发改委外)、未央区政府系统、阎良区政府系统、临潼区北田镇、临潼区油槐镇、临潼区何寨镇职位考生的面试资格;
6月22日下午,审查报考临潼区政府系统剩余职位、长安区政府系统、高陵县政府系统(除乡镇外)职位考生的面试资格;
6月23日上午,审查报考高陵县乡镇、蓝田县政府系统、周至县政府系统、户县政府系统、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财经类)、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规划局碑林分局、市规划局阎良分局、市规划局临潼分局、市粮食局雁塔分局(财经类)、市质监局阎良分局稽查队、灞桥区发改委职位考生的面试资格;
6月23日下午,审查报考市委办公厅、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总队、政协西安市委办公厅、市编办、市民盟、市民革、市民建、市总工会、市妇联、市贸促会、市检察院(除司法警察)、沙坡检察院、碑林区委办、碑林区委宣传部、碑林区检察院、未央区委办、未央区纪委、未央区委组织部、未央区团委、未央区编办、灞桥区人大、灞桥区政协、灞桥区委组织部、灞桥区委宣传部、灞桥区委政法委、长安区委办、长安区委组织部、长安区委宣传部、长安区纪委、长安区政研室、长安区团委、长安区检察院、长安区法院、高陵县法院、高陵县检察院、未央区档案局、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财经类)、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审计局、市老龄工作办公室(会计)、市人事局、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碑林区政府办、碑林区外经局、碑林区旅游局职位考生的面试资格。
三、审查程序
为确保这项工作有序进行,这次审查设政策咨询组、资格审查组、身体基本条件初检组、审核组、资料回收组等5个工作组,考生须按以下程序参加审查。
(一)到政策咨询组进行登记并领取面试资格审核表,核对个人基本情况。
(二)到资格审查组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考职位对身体条件有要求的,到身体基本条件初检组进行初检。
(四)岗位资格条件和身体基本条件审查合格者到审核组进行审核。
(五)审核合格后,到资料回收组核对、登记、交表,领取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
对资格审查或身体基本条件初检不合格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所需资料
请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毕业证(应届统招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如报考职位有要求,还须携带学位证。对2009年7月31日前毕业但不能按期拿到毕业证的自考、函大、夜大、成教、职大等非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所在院校或自考办出具的准予毕业证明)、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原件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质证书或相关材料(报考职位对基层工作经历或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经验有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个体生产经营者的基层工作经历由所在社区出具相关证明。考生在上学期间的实习经历不能算作工作经历)。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外地考生18日、19日赶不到西安的,可于20日后复审工作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
考生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联系电话:88360325
联 系 人:朱爱国
西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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