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日照市部分市直机关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系统2007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务员基本条件,并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下列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2年1月1日至1989年1月1日期间出生)。

        2.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大学专科毕业满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不限户口所在地,其他人员需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户口不限)。

        3.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报考职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

        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2006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能报考。

        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2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在乡镇工作且工作满2年以上(含2005年选调生),身体健康。
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招考公务员的资格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录要求

        招考工作按照市里统一下达的录用计划进行。招考普通管理职位的按部门组织报考,不再分具体职位;专业性较强的招考职位,对报考人员作出所学专业方面的报考限制,不再进行专业考试。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和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市直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7年3月21日—25日。

        查询时间:2007年3月22日—26日。

        现场认定时间:2007年3月26日—27日。

        地点:市人才市场

        具体办法是:

         (1)报考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日照人事人才网(www.rzrsrc.com),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部门或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单位初审确认,不能更改。

        (2)用人单位在报名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内,在网上查看本部门的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如果用人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确认。网上报名期间,用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市县乡机关考选录用公务员准考证》主证,到市人才市场办理认定手续。现场认定时,报考人员需本人手工填写《市县乡机关考选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报名表和承诺书也可以提前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并提交《市县乡机关考选录用公务员准考证》主证。现场认定无误的,缴纳考务费及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办理相关手续。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报考人员现场认定后,要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认定手续,责任自负。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认定手续的,视作放弃。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对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凭考生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考生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开据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免收考试报名费、考务费。面试、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报考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笔试准考证。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其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其中大学专科毕业文化程度的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应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其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允许报考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2天仍未向招考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按照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由省统一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上述人员在进行现场认定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并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由区县委组织部组织、汇总,于3月25日前报市委组织部,报考人数不低于录用计划的2倍。对报考人员达不到录用计划2倍的部门,由组织部门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从报考人数超过录用计划的部门进行调剂。报名时,填写《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报具体的招考部门。省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另行组织。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省统一命题,全市统一在市直设考场,市里统一组织笔试。

        笔试时间:4月8日

        上午:8:30—11:00 申论

        下午:2:30—4: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为适应乡镇机关工作需要,今年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申论试题单独命制,试题内容突出乡镇机关工作特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与报考其他机关人员相同。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试情况确定。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不含)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14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考普通管理职位的,按部门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专业技术职位的,按职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部门和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机关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面试时间为5月15日—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计划录用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选调生考试由省考试中心单独命题,考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时间相同。按录用计划的2倍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时间相同。

        五、考察录取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招考部门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2名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的人员,按管理权限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批。详情见招考通知(日人发〔2007〕6号)。

        公安系统的招考简章见日照人事人才网(www.rzrsrc.com)。

        法院、检察院系统的招考职位及条件要求见省统一发布的招考简章(山东人事信息网www.sdr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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