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二○○八年全区各级机关统一招考公务员资格审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达到笔试合格线并进入各职位1:4比例,符合 "三支一扶"加分照顾条件未送交证明的考生,请务于2008年7月30日18:00前将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2005年及以前参加支教的由自治区教育厅出具证明)交自治区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银川市富宁南街康乐巷5号)。
二、报考西吉县乡镇秘书职位的考生王希文、西吉县乡镇经济管理干事职位的考生马青云、盐池县公安局法制职位的考生高伟,请你3人务于2008年7月30日18:00前将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如果有加分还需提供相关证明)等证件原件交自治区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银川市富宁南街康乐巷5号)进行资格审核。
过期不候。
自治区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联系电话:0951-4115075
二○○八年全区各级机关
统一招考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