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检系统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 4月17日至19日前报名
2008-04-15 19:01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作者:henanht 来源:华图教育(二)宁夏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
(三)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者,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在宁夏基层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到2008年7月服务期满1年以上并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法官、执行法官、检察官职位的必须取得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即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司法警察的年龄须在28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报考司法警察的应符合人民警察录用体检、体能标准。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组织观念强,遵纪守法,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到基层工作5年以上。
(七)符合《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2、报名地点:宁夏科技馆。
3、报考人员每人只限报一个职位,不得同时兼报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的职位。
4、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供事先填写好的《200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检系统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16K纸,表见附件3,下载打印),持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3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指定位置)。报考法官、执行法官、检察官职位的还应提供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6K纸)。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持所在高校出具的2008年6月底以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证明。
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的报考人员,同时提供由自治区团委、人事厅出具的证明材料。
5、报考人员必须如实提供个人有关证件和材料,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宣布成绩无效;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6、报名费用。报考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考务费120元。现场报名的在现场缴纳,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考生于2008年4月19日之前通过电汇的方式,将报考费用汇至招考单位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并与当日将汇款回执单复印件传真至招考单位备查,逾期视为放弃。
报考法院系统的,请汇(传)至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银川市农业银行解放西街支行;
报名调整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41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107室。
4月28日—30日,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41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107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共2卷,总分值300分。主要测试法检系统公务员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基本素质和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运用能力。
1、笔试科目:
法律专业类职位(法官助理、侦查人员、执行人员、书记员、司法统计):公共基础知识1卷,法律基础知识及运用1卷,分值各为150分。
非法律专业类职位(法警、文秘、计算机应用、司法会计、档案管理):公共基础知识1卷,综合能力测试1卷,分值各为150分。
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法官、执行法官、检察官职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考场设在银川市。
3、加分办法。报考人员中回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上加10分;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法官、执行法官、检察官以外职位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上加10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上加10分;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1年以上并考核合格的,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服务满2年以上并考核合格的,在笔试总成绩上加8分。以上各项加分之和不得超过20分。
4、笔试成绩通过宁夏新闻网、宁夏党建网进行公布。
5、笔试后,由自治区公开招考法检系统公务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合格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分系统、单位、报考职位按招考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布。面试入围人员由招考单位通知本人。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面试,也不再递补其他人员参加面试。
(二)面试:采用现场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当场公布成绩。总分值为100分。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能力和经验,同时测试其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反应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精神面貌、行为举止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2、面试时间地点: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提前1周通知面试入围人员。
3、面试后,自治区公开招考法检系统公务员领导小组根据各职位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报考法检系统法官、执行法官、检察官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名额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4、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面试人员还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考察、体检资格。体能素质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实行监督制度,届时请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监督。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
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录用人员名单在宁夏新闻网、宁夏党建网公布。
2、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进行公务员登记;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新录用公务员在招录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非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准,最低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不得流动。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41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107室。
宁夏新闻网网址:http://www.nxnews.net
宁夏党建网网址:http://www.nxdjw.gov.cn
宁夏毕业生就业网网址:http://www.nxby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