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公务员报考条件和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受身份、地域限制,均可报考。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2007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2007年9月底前毕业),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试用期未满、签约期限未满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
(三)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五)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六)在2005年、2006年中央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或江西省录用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理解?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计算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者在基层工作的累计时间可以计算为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30日。
三、这次报考年龄如何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18日,具体如下:
18周岁以上是指1988年12月18日(含)以前出生;
25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12月18日(含)以后出生;
30周岁以下是指1975年12月18日(含)以后出生;
35周岁以下是指1970年12月18日(含)以后出生。
四、本次笔试的内容和范围是什么,什么时候考试?
(一)公共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省、市、县(市、区)机关职位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门,报考乡(镇)机关职位和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门(如本人自愿,可报名参加申论考试,申论成绩仅作为志愿调剂和进入录用储存库的成绩)。考试内容见《江西省200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可在报名网站下载)。考试时间为2007年1月28日一天。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专业科目。凡在招考计划中注明了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则要加试,凡未注明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则不加试。专业科目加试时间除公安机关外,与面试时间同步进行。全省公安机关均要加试专业科目,加试内容和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五、开考比例与面试比例如何计算?
各职位的开考比例(职位开考所需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数之比)和面试比例(参加面试所需人数与计划录用数之比)根据本职位计划录用数来确定。计划录用数在5人及以下时,开考比例为5:1,面试比例为3:1;计划录用数在6人到10人之间时,开考比例为5:1,面试比例为2.5:1;计划录用数在11人及以上时,开考比例为4:1,面试比例为2:1。
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比例详见《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考录聘任制书记员方案》。
六、如何进行网上公开调剂?
对面试人数不足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布,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公开调剂。调剂期间,凡笔试达到合格线,但第一批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该职位的招考条件,均可在网上自愿重新报名,通过用人机关资格审查后,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第二批入闱面试人员。网上公开调剂时间另行公告。
七、面试时需携带哪些证件和材料?
全日制普通院校2007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样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身份证及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原件;
其他人员需携带: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本人毕业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准考证、身份证及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原件。
八、考试总成绩如何计算?
(一)县级以上机关职位:不加试专业知识的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10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折算为200分,总分400分;加试专业知识的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结构化面试和专业知识各100分,总分400分。
(二)乡镇机关职位:不加试专业知识的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结构化面试各100分,总分200分;加试专业知识的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折算为200分,结构化面试和专业知识各100分,总分400分。
(三)公安机关职位中除《公安基础知识》外还需加试专业考试的职位,增加的专业加试成绩,计入面试成绩,即:结构化面试成绩与加试专业成绩各50分。
九、家庭困难考生如何办理免收考试费用?
对家庭困难的考生,凭以下证明,可免收考试报名费、考试考务费、面试费和其他测试费。体检费由用人单位负担。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办理免收考试费用的具体办法为:
(一)省人事考试中心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均设置一个现场确认点,符合条件的考生于12月22日~23日携带证明原件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二)对无法到现场办理相关手续的考生,可于12月18日~29日先将有关证明的复印件传真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确认(传真电话:0791-6270436),考生在参加考试当日携带证明原件,在考点由考试部门进行审查。
十、本次考试有辅导教材和培训班吗?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不指定任何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留学归国人员如何报考?
留学回国人员要想报考公务员,其学历首先要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同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
办理认证事宜,须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联系,也可上网(网址: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要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十二、如何进行网上报名?应注意什么事项?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06年12月18日上午8时至12月28日下午16时,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在网上按照提示信息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近期本人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一个人只能报考一个部门的一个职位,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表信息应确保真实,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提交报名表24小时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12月28日下午16时之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三)缴费。通过了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办法进行缴费,缴费时间到12月30日中午12时截止,完成缴费后即报名成功。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考试前5天内在网上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十三、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需在考前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并到考试地考试部门办理确认手续方能参加考试。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圆珠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钢笔、签字笔、圆珠笔、涂改液。
(三)严禁将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十四、笔试成绩何时可以查询?如何查询?
2007年2月中旬,将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考试成绩,考生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在网上查询本人的成绩及面试入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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