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黑龙江省林区检察机关考试录用
公务员现场报名确认的通知
根据《黑龙江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法检系统网上报名结束后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的安排部署。为做好林区检察系统考生现场报名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报名确认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报考省人民检察院林区检察系统检察工作人员1-2类职位、检察工作人员3-5类职位,经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考生,将统一集中到省检察院林区分院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现场报名确认是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等进行现场核对。
二、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3月7日—3月8日。
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175号(省检察院林区分院后院接待室)
乘车路线:在哈尔滨火车站乘坐21路公共汽车在香坊木材厂站下车,向回走200米省检察院林区分院院内。
特别说明:由于省林区检察系统检察工作人员1-5类计划招录106人,为避免出现参加报名确认的考生过于集中的问题,请报名序号末位是单数的考生3月7日上午8:00-11:30报到,末位是双数的考生3月7日下午13:00-16:00报到。(3月8日不分单双数)。现场确认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3月10日至3月19日上网缴费。
三、现场报名确认程序
1、工作人员审查考生在网上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信息与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是否真实、一致。
2、考生本人确认报名登记表信息无误且对资格审查结果无异议后签字,现场报名确认结束。
四、相关要求
1、考生必须通过网上的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才可以参加现场报名确认,网上资格审查初审不合格的现场不予受理。
2、必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报名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不得有其他人员陪同。
3、考生需提供以下相关证件材料:
(1)与网上报名时同底版的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2)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考生本人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此项仅201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4)考生本人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考生本人的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0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尚未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考生提供2010年司法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承诺书(报名确认现场提供样本,考生签字即可)以及省、市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正在办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B、C证)亦提供同样证明材料;
(7)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所在院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或相关证明原件(需注明院系、专业、学制、毕业时间、是否为统招、毕业后能否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
(8)2009年、2010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或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或存档证明原件;
(9)报考检察工作人员5类的考生,需出具《会计上岗证》以上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其他社会非在职考生须由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出具存档证明原件;
(11)社会在职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12)项目生服务期满及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考生报考该职位的资格。
4、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到。每个时间段内各类职位的报名确认工作依次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初审不合格或者未到现场进行报名确认的考生,最终审核不予通过,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
5、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资格确认期间咨询电话:0451-87981477(仅限3月7日、8日)
联系人:魏海燕 刘昕 咨询电话: 0451-87981466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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