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两院"法职人员任前公示制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拟任命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职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
本次公示人员名单如下:
王菲,男,1970年6月生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函授),山东省黄县人。曾在市电视机厂、市电子局经济技术开发公司任工会干事,市电子工业局劳资科任科员、副科长,市中级人民法院任监察室监察员、副主任、纪检组副组长,爱民区人民法院任副院长、院长。现任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兼任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拟任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孙为群,男,1968年4月生人,中共党员,研究生文化(在职),辽宁省锦州市人。曾任市东方药业有限公司技术员,市中级人民法院科员、助理审判员、教师、党组秘书,东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宁安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拟任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郭振军,男,1964年5月生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函授),山东掖县人。曾在大连市81566部队92分队服役,任林口县城建处城管员,林口县财政所专管员,林口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五林法庭庭长、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兼信访办公室主任。拟任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原金宝,男,1965年10月生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自考),山东省掖县人。曾任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拟任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马洪波,男,1969年7月生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黑龙江省绥化市人。曾任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阳明区人民法院院长助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助理、审判员,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拟任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王英霞,女,1960年1月生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函授),辽宁省宽甸县人。曾任穆棱林业局第二中学教师,市政府幼儿园教师,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助理、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拟任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杨柏苓,女,1971年3月生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函授),吉林省榆树市人。曾任市郊区人事局科员,市西安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政工科科长。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拟任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慧杰,女,1955年5月生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函授),辽宁省法库县人。曾任市水泥厂、白灰厂干部,市法院助理审判员,东安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告诉申诉庭副庭长、庭长、审判监督庭庭长,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拟任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吴德刚,男,1973年11月生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函授),黑龙江省穆棱市人。曾任绥芬河铁路小学教师,牡丹江铁房产段科员,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拟任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黄为民,男,1966年12月生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自考),山东省掖县人。曾任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经济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科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拟任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姚波,男,1970年9月生人,中共党员,研究生文化(在职),山东省黄县人。曾任市药材公司科长,东安区人民法院办公室督查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庭长。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助理审判员。拟任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凡,女,1971年1月生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函授),山西省文水县人。曾任市总工会干部,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助理审判员。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拟任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刚,男,1970年6月生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函授),山东省临沂市人。曾任穆棱市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经济审判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执行二庭庭长助理、审判员、执行一庭庭长助理。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科科长。拟任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杨成伟,男,1966年9月生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函授),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曾任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拟任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郑海洋,男,1965年4月生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函授),辽宁省丹东市人。曾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办公室秘书、计财科科员、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副科长、审判员、综合科科长。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拟任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姜云虎,男,1967年9月生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山东省胶南县人。曾任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员。拟任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张微,女,1974年3月生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函授),山东省牟平县人。曾任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审判员。拟任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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