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20日电 (范丽娜) 记者从省人事部门获悉,报考省直机关拟进入体检、考核的考生(除地税、司法系统外)将于12月25日和26日体检。凡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自动弃权。同时要求考生家长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一经发现,按照违纪处理,取消录用。 报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委办公厅、省委政法委、民革省委、省妇联、省社会主义学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委员会、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建设厅、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系统、省信息产业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广播电视局、省统计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档案局、省供销社、省民委、省宗教局、省社科院、省畜牧兽医局的考生于12月25日进行体检;报考省农垦总局、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系统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考生于12月26日进行体检。
凡参加体检人员于体检当天8时40分在省政府前门集合,且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体检前12小时空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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