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单位面向全省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
一、选调对象和人数
在编在岗的,已经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副科级及以下职位干部。共15名,主要从事综合管理及文秘工作。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校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不良记录和嗜好;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备选调职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4、1982年5月以后出生(以干部本人档案为准),2010年底以前参加工作;
5、初始学历为全日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三、选调程序
1、报名。
时间:2012年5月8日至5月30日(工作日时间内)。
地点:河北省委党校人事处。考生可来校报名,亦可传真报名,报名后请拨打传真电话确认。报名时只需提交报名表,报名表从省委党校网站下载(www.hebdx.com)。
咨询电话:0311-85931955、85931958
传 真:85931959
2、资格复审。
笔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即发放准考证。复审及笔试时间提前五天在省委党校网站公布。
复审时所需提交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
3、笔试。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后一周内在省委党校网站公布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
4、面试。
面试前需提交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同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面试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思维分析、应变反应、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
5、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以上程序结束后,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结果,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中共河北省委党校
201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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