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11月27日,河北省公务员招录四级联考第二批面试已经圆满结束,经邯郸市公务员录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考各县(市、区)及法检两院的考生体检工作另行通知,报考纪委系统的考生参加各县(市、区)组织的体检,报考市直系统的考生体检工作定于2011年1月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录职位计划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二、报到时间、地点
参加体检市直部门考生务于2010年1月5日7:00前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一张1寸免冠照片到邯郸市公务员局集中。
地址:邯郸市人民路343号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按照医院的标准,统一交医院收取。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考生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 )19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
五、注意事项
1、体检应尽量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
2、体检前一天,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3、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注意个人卫生。
4、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5、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不得迟到,迟到15分钟按自愿放弃对待。
体检有关事项可向邯郸市公务员管理局咨询。
咨询电话:0310——3118804
邯郸市公务员招录领导小组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河北省2010年度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务员第二批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邯郸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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