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公告》的规定,结合此次招录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综合成绩与我省实际情况,现划定海南省2010年下半年招录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和面试合格分数线,并予以公告。
一、此次招录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和面试合格分数线按省直机关、市县单位和少数民族地区市县单位(琼中、五指山、陵水、保亭、白沙、昌江、乐东、东方)分别划分。
二、省直机关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55分(含55分);市县单位(含各市县选聘生)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45分(含45分);少数民族地区市县单位(含少数民族选聘生) 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40分(含40分)。
三、省直机关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5分(含65分);市县单位(含各市县选聘生)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60分);少数民族地区市县单位(含少数民族选聘生 )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55分(含55分)。
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务员管理处)(0898-65371866)
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898-65200852)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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