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减少和合并部分职位招录计划
经二次补报,检察机关仍有部分职位拟招录职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1:2,根据《海南省检察机关2008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确定办法》的规定,乐东县院书记员职位合并招录,琼中县院侦查员职位合并招录,并减少一个招录职数;定安县院书记员减少4个招录职数,屯昌县院、五指山市院侦查员各减少1个招录职数;五指山市院文秘、乐东县院司法警察职位因无人报名和补报,取消本次招录计划。调整招录职位数后,检察机关本次拟计划招录55人。
2、部分职位加试专业
加试时间:2008年12月12日上午8:30—10:30。
计算机职位加试上机操作,考试地点:海南省党员干部教育中心(海口市白龙南路46号)
法医职位加试笔试,考试地点:省检察院十二楼电视电话会议室。
加试分数与面试分数各占面试成绩的50%。
3、划定合格分数线。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划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依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考职位与拟录用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4、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附后)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八日
更多信息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