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统一部署,深圳海关就2012年公务员考录面试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各职位最低分数线
用人司局 |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最低分数线 |
深圳海关隶属惠州地区海关 |
监管(一) |
0701001001 |
108.8 |
深圳海关隶属惠州地区海关 |
监管(二) |
0701001002 |
108.3 |
深圳海关隶属惠州地区海关 |
计算机开发与维护 |
0701001004 |
107.4 |
深圳海关隶属惠州地区海关 |
稽查、统计与关税 |
0701001003 |
106 |
深圳海关惠州地区缉私分局 |
缉私(一) |
0701002001 |
104.5 |
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 |
缉私(二) |
0701003001 |
92.6 |
深圳海关隶属海关和办事处 |
海关业务 |
0701004001 |
90 |
三、 面试前邮寄资料
(一)入围面试的考生必须于2012年2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以特快专递方式)深圳海关人事处考录办(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6号;邮政编码:518026)。
1、报名推荐表原件附成绩单(应届毕业生、未派遣的往届毕业生提供);
2、报名登记表;
3、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5张(照片须与办理笔试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4、“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5、《深圳海关2012年度公务员招录告知书》(见附件2)(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确定知晓后签字寄回)
(二)相关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报到时,须携带准考证主证和身份证。
2、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3、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与办理笔试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
4、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还。(未入围体检的考生经申请可取回所交的报名推荐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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