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西宁海关公务员考录面试的人员名单已经公布,现将考生在面试前需要寄发的材料通知如下,请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含2010年和2011年毕业未被学校派遣且未就业的)要提交《报名推荐表》和《考生报名登记表》。
两份表格请在“公务员考录网”下载,注意《报名推荐表》必须有学校相关院系和就业办公室盖章(如学校已放假,请考生想办法联系值班老师办理)。
考生还需要在《报名推荐表》的“备注”栏中填写本人在班级的综合排名情况。
二、社会在职人员
社会在职人员要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和最高的学历学位复印件。
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上应包括:单位性质和隶属、报考人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和工作内容、社会保险交纳情况和单位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三、填写《报名推荐表》和《考生报名登记表》前,请参考2011年10月发布的《全国海关关于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的通告》上的第四项“关于填报报名信息的要求”规范填写。
四、除以上资料分类提供外,所有考生还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
3、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4、7寸个人整身彩色生活近照一张;
5、1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职位;
6、最高等级的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7、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会计专业考生);
请务必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两个可随时保持畅通的联系电话。
以上材料必须于2012年2月3日前,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至“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19号, 西宁海关人事政工处收,邮编:810007”,并请注明“考生面试资料”。联系电话:0971-8866335、8866359。
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另提醒考生在此期间及时查看“中国海关考录网”和西宁海关网页,并保持电话畅通,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安排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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