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考生数月来的殷切期盼下,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千呼万唤始出来,于2010年10月12日晚公布。这意味着2011年国考正式揭开帷幕,也意味着考生的国考备战进入倒计时。华图教育第一时间针对新公告给出解读,以期为考生提供帮助。
与历年公告相同,2011年度公告同样对国考的报考条件、报考程序、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体检和考察,以及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等事项给出详细说明。考生需按照公告规定明确自己是否适合报考,并应了解如何报考,熟悉招录流程。
一、报考条件基本不变,对高学历人才与应届毕业生适度放宽
(一)一般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 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2011年新特点
1. 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6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2.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由此可见政策对高学历人才的倾斜,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年龄限制适度放宽,意味着增加了更多高学历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机会,使公务员队伍更适合新时代的要求;同时考虑到高学历人才年龄偏大的现状,这种政策倾向也体现出人性化的特点。
对高校毕业生来说,见习和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可算作基层工作经历,一方面增加了应届生的报考机会,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公务员招考对应届生的综合素质提出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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