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中共毕节市委决定引进10名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高学历人才到毕节市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一、 引进博士、硕士担任的副科级领导职位

  毕节市建设局总工程师1名

  毕节市交通局总工程师1名

  毕节市水利局总工程师1名

  毕节市煤炭局总工程师1名

  毕节市畜牧兽医局总工程师1名

  毕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1名

  毕节市旅游事业局副局长1名(旅游管理及相关专业)

  毕节市会计核算中心副主任1名(财务会计及相关专业)

  毕节市园林绿化局局长1名(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

  毕节市规划局副局长1名(城市规划设计及相关专业)

   二、引进博士、硕士应具备的条件与资格

  引进博士、硕士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已经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硕士学位,硕士所学专业符合所聘岗位要求;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无违纪违法记录;

  4、身体健康。;

  三、优惠政策

  选拔任职的硕士、博士在享受副科级领导干部政治、经济待遇的基础上,博士每月发给800元的博士津贴,硕士每月发给300元硕士津贴;博士免费提供一套不低于100㎡的住房,硕士免费提供一套不低于80㎡的住房,在毕节市工作满8年后,产权归个人所有;可协调家属工作调动,优先解决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困难。

  五、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

  2008年9月16日起在《贵州日报》、《毕节日报》、《毕节晚报》上发布公告。

  2、报名

  实行现场和网上(通过Email)报名。网上报名者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获奖证书、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等资料扫描成电子文档(JPEG格式)以附件形式上传,并在面试前携上述证件原件及有关资料接受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者提供上述证件原件到毕节市委组织部人才办报名。

  报名者应对所提供的个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造假者,一旦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已经任职的,立即免职并退回原地。

  3、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查。

  4、面试

  面试有关要求另行规定。

  5、体检

  面试结束即按照选拔公务员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6、组织考察

  组建考察组,对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7、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有意来毕节市长期工作的博士、硕士,按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或毕业生分配手续,并实行半年见习期,见习期满后,经考察合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者按照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博士、硕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退回原地。

  

  

                                                                贵州省毕节市引进博士、硕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9月16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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