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教育厅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一、职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勤勉尽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主任科员以下职务。
3.身体健康,非广州市户籍的要求未婚。
(二)岗位特殊条件
1.职位一
全日制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比较熟悉各级种类教育,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3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30岁以下。
2.职位二
全日制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比较熟悉各级各类教育,具有较强的信息处理能力、统计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3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35岁以下。
3.职位三
具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以及文字口头表达能力;有2年以上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年龄在30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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