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面向普通高、中等院校2007年应届毕业生(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和社会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以上人员公开招考。非广东生源(户籍)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招考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三种。“应届毕业生”是指2007年毕业的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不含暂缓就业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是指普通高、中等院校已经毕业的毕业生(含已就业和暂缓就业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但不含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往届毕业生。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1年内报考公务员,不受招考对象类别限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年龄18至35周岁(1971年7月1日至1989年6月30日期间出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需具备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
4、具备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7年9月1日前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参加服务西部计划和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以及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5年以来在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报名。
(三)报考公安系统的具体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请按省人事厅、公安厅《广东省2007年上半年招考人民警察公告》的规定执行。公告内容请查询广东公安网(www.gdga.gov.cn)、揭阳市人事人才网(www.jyrsrc.com)。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揭阳市实验中学(东山区美阳路,联系电话:8768028)。
(二)报名时间:2007年5月26日至27日共2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2007年应届毕业生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生户口暂寄存院校的,须持暂慢就业协议书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入学前的户口证明)、学历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张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除特殊职位外,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发给准考证(报考者请于6月15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招考单位领取)。
三、考试
(一)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不指定考试用书)。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加考公安基础知识,考试参考用书为公安部政治部编写的2006版《公安基础知识》(修订本)。
笔试时间:2007年6月16日
上午: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 申论
下午:14:30—16:00 公安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阅卷评分。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占40%、申论成绩占40%、公安基础知识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报考其他部门的考生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划定。
笔试成绩在揭阳市人事人才网(www.jyrsrc.com)公布。
2、面试。面试对象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3X 1≤X≤10
Y= 2X+10 10≤100
1.6X+50 X>100
其中,X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Y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Y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对笔试成绩入围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上述规定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统一命题。面试的组织实施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届时面试对象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考生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还须进行体能测评,按笔试占50%、面试占30%、体能测评占2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
四、录取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在揭阳市人事人才网公示拟录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
本公告由揭阳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公告内容可查阅揭阳市人事人才网(www.jyrsr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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