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规定,现将南宁市从2009年广西公务员候录库中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09年11月8日(星期日)
面试地点: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南宁市长湖路6号)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要求
(一)参加面试考生须在2009年11月6日-7日到各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考条件的由招考单位发放《南宁市从2009年广西公务员候录库中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
(二)参加面试考生必须向招考单位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1)准考证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
(3)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度公务员考试成绩。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按以上规定时间及要求到各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未提供上述资格审查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不全或不真实的,或者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面试报到
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于面试当天上午7时30分前,带上《南宁市从2009年广西公务员候录库中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达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南宁市长湖路6号)侯考室,经验证无误后抽签侯考。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没有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报到、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和录用资格。
(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行面试。
(三)面试不收考试费。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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