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市委办公室干部队伍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中共贺州市委办公室拟在贺州市范围内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员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文字能力;2、具有贺州市乡镇以上机关单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在职公务员;3、具有大学本科(含大学本科)以上学历;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7年5月以后出生)。
二、选调办法:选调工作采取面试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在面试的基础上确定考察对象,择优选调。对确定选调的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2007年5月25日至6月15日为报名时间,有意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单位证明和能证明个人工作实绩的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照片2张,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到市委办公室第三秘书科报名,联系电话:5123618。
200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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