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掖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和省招考办通知要求,现将我市部分招考职位调剂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职位、资格条件及需要调剂人员数(见附件1)
二、调剂对象
参加2009年全省统一招录考试笔试、未进入所报职位面试资格审查、符合调剂职位招考条件且与调剂职位报考类别相同(法检类、公安类)的考生。
三、办理程序
1、凡自愿参加调剂的考生,携带本人申请表(见附件2)及与招考职位要求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须另提供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已就业的考生,须另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并由其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介绍信,调剂到市中级人民法院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国家司法考试A证),于2009年8月13日至16日上午12:00以前到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办理登记与审核,同时按招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核合格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调剂人选,调剂结束后在网上公布调剂结果。调剂合格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复审。经调剂后,所调剂职位人数仍不能达到1:3(公安人民警察职位为1:2)的,等比例减少招考计划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
2、申报受理联系电话 0936-8233310
附件:
张掖市考录办
二OO九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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