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改3季度公招工作人员招聘条件和专业科目测试时间的通知
关于更改第三季度公招工作人员招聘条件和专业科目测试时间的通知
为扩大报考对象范围,给予更多考生报考机会,现将重庆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第三季度公招工作人员的招聘条件作一定修改,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要求:专业 修改为 临床护理及相关专业
年龄 修改为 26周岁及以下
二、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专业科目测试:测试时间及地点 修改为: 2008年9月16日上午10:00重庆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重庆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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