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忠县公开选拔正科级领导干部
简 章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人数
(一)县综治办副主任1名;
(二)团县委副书记1名;
(三)县财政局副局长1名;
(四)县审计局副局长1名;
(五)县建委副主任1名;
(六)县工业园区办副主任1名;
(七)县市政园林局副局长1名;
(八)县旅游局副局长1名;
(九)汝溪镇政府副镇长1名;
(十)官坝镇政府副镇长1名;
(十一)白石镇政府副镇长1名;
(十二)善广乡政府副乡长1名;
(十三)石子乡政府副乡长1名。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
本次公开选拔面向全市进行,凡符合公开选拔条件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可报名参考(忠县县管领导干部不得报考)
三、公开选拔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团县委副书记的,要求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干部出生日期以干部档案为准。
3、具有4年以上工作经历(即2004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全日制教育研究生毕业,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工作年限可放宽到3年(即200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4、党政群机关人员,要求具有1年以上副科级经历或者3年以上科员级经历;事业单位人员,要求任事业单位中层以上职务或任八级职员(原四级职员副)及以上职务满1年、或任九级职员(原五级职员)满3年,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1年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3年;企业单位人员,要求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3年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5年,或者规模以上企业现任中层正职以上领导职务满3年。(此项计算时间截至2008年7月31日)
5、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任务。
参加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获得县级及以上优秀论文奖的报考人员,工作经历可放宽到3年(即200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
(三)职位条件
1、县建委副主任:具有城市规划与设计或建筑类相关专业知识,或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2、县财政局副局长:具有经济、会计、审计、财政、税务及相关专业知识,或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3、县审计局副局长:具有经济、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知识,或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县市政园林局副局长:具有城市管理、园林园艺及相关专业知识,或从事行政管理或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
5、县旅游局副局长:具有旅游规划、管理及相关专业知识,或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6、县工业园区办副主任:具有工业企业管理、外经外贸、金融及相关专业知识,或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领导职务情况的。
四、公选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简章
在“重庆党建网”、“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重庆人事人才网”、“忠州新闻网”、“忠县红岩网”、忠县电视台、《忠州报》等新闻媒体发布公选简章。
(二)报名
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报名。属组织推荐的,须征得本人同意。报名者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名结束前,根据各职位的报名人数情况,由县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征得报名人员本人同意,可对报名人员的报名志愿进行调剂。
报名时间:2008年8月5日至8月2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中共忠县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行政中心综合办公大楼五楼)。
联系电话:023-54232918 邮编:404300
电子邮箱:zxzzbgbk@163.com
报名所需证件及材料: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5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户籍材料、身份证明,政治面貌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历、任职经历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忠县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组织推荐报名的,还需有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或当地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要求写明报名者工作单位及现任职务、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政治面貌、个人学习和工作简历)。
(三)资格审查
县公选办负责资格初审,县公选领导小组按照公开选拔职位设置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统一资格审查,最终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发给笔试通知书和《准考证》。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公选资格。经资格审查,每个职位参加笔试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原则上在10人以上即开考。如达不到10∶1,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四)统一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采取100分制计分。笔试、面试成绩按5:5的权重计入应试者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08年8月30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以中组部编写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报考县建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市政园林局、县旅游局、县工业园区办领导职位的,笔试内容含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
2、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前5名进入面试,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第5名有若干人笔试成绩相同,则全部进入面试;如笔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不足5人,则进入面试人员不得少于3人;少于3人,则该职位公选终止。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张榜公布,并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忠州新闻网”、“忠县红岩网”等网站发布。
(五)体检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每个公选职位的前3名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每个公选职位的考察人选原则上为3人,最低不低于2∶1;低于2∶1,该职位公选终止。
由县公选领导小组组建考察组并发布考察预告,到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察。
(七)县委讨论决定
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对县公选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择优提出的初步任职人选进行研究确定任职人选。涉及双重管理的职位,按有关规定办理。
(八)任前公示
对县委决定任用的干部和决定推荐、提名的人选,在有关新闻媒体及拟任人选所在工作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7天。
(九)办理任职手续和任用
经公示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或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县级部门领导职位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者回原单位工作。对公开选拔的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属选任制领导干部的,若在选举中落选,则按原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者回原单位工作。
五、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选拔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密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六、其他事宜
本《简章》由中共忠县县委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中 共 忠 县 县 委
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忠县县委组织部代章)
200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