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垫江县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
简 章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人数
(一)副处级领导职位和人数
垫江县坪山镇政府镇长候选人1名。
(二)正科级领导职位和人数
垫江县环保局副局长、卫生局副局长、市政园林局副局长、规划局副局长各1名。
二、报考人员的范围
全国范围内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考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出生日期以干部人事档案为准。
2、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任职年限:
(1)报考坪山镇政府镇长候选人所需的任职年限
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现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或任地方党委管理的领导职务满2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考人员任正科级职务或地方党委管理的领导职务满1年。
(2)报考环保局副局长、卫生局副局长、市政园林局副局长、规划局副局长所需的任职年限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现任地方党委管理的领导职务,或任地方党政群机关和乡镇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满2年,或任副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满2年,或任副科级事业单位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满2年,或任规模以上企业的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满2年,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2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工作满2年。
上述年龄、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的时间统一计算到2008年6月30日。
(三)职位条件
1、报考垫江县坪山镇政府镇长候选人的人员,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2、报考垫江县环保局、卫生局、市政园林局、规划局副局长的人员,分别是环保类、医学类、市政工程类、城镇规划与管理类及相关专业毕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情况的;
5、其他不适宜提任领导职务的情况。
四、公开选拔的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凡具备报考条件的均可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此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只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08年7月14日-7月25日,详情登陆垫江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www.djdyjy.gov.cn、垫江县人事人才网www.cqdjrsj.gov.cn、垫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cq.gov.cn报名系统。
网上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县内报考人员采取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县外报考人员可通过传真或邮寄相关材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联系单位:重庆市垫江县委组织部干部科,传真电话:023-74513293、74666079,邮政编码:408300。
资格初审所需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任职文件复印件或任职证明。
由垫江县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每个拟选拔职位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1,达不到此比例时,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能低于7:1,低于该比例时,该职位公选终止,符合其他职位条件者可改报。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实行100分制量化计分。
1、笔试:笔试时间暂定2008年8月2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含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坪山镇政府镇长候选人职位试题为公共科目),分别占70%和30%。笔试公共科目内容以中组部编写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准,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奖获得者,按《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加分。
2、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含公共性和专业性试题(坪山镇政府镇长候选人职位试题为公共科目),分别占70%和3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前5名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有多人笔试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进入面试人员不得少于3人,少于规定面试人数的,该职位公选终止。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其缺额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任职文件复印件或任职证明。
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入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面试和综合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
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每个职位的前3名进入体检,若最后一名有多人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均进入体检;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标准按照《重庆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体检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各职位考察对象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最低不低于2∶1;低于该比例时,该职位公选终止。
(五)确定拟任人选
根据考察对象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由县委确定拟任人选。如某一职位的考察对象均不合适,该职位可空缺。
(六)任职
对县委确定的拟任人选,在拟任人选所在单位和有关媒体公示。公示结果影响其任职的,取消任职资格,所空缺名额从同一职位的其他考察对象中研究确定。公示结果不影响其任职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律程序履行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其试任职务,安排相应工作或回原单位工作。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称职的,免去现职,安排相应工作或回原单位工作。
五、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依法查处。监督电话:023-74512428、74685110,邮箱:cqdjgxb111@126.com。
六、本《简章》由重庆市垫江县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环保类、医学类、市政工程类、城镇规划与管理类及相关专业.doc
2、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doc.doc
重庆市垫江县公开选拔
党政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6月27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