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攸县县委组织部
攸 县 人 事 局
关于公开选调县纪委、县委办、县政府办文秘工作人员的通告
为充实县纪委、县委办、县政府办文秘队伍,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择优选调一批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文秘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组织实施选调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党管干部的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四)依法办事的原则;(五)储备人才、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整个选调活动的组织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监察局、县编委办等部门负责。
三、选调岗位及计划
选调岗位为文字综合工作人员,本次调入8人(其中县纪委2人、县委办2人、县政府办4人),并相应建立文秘人才储备库。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三)具备干部身份。
(四)攸县范围内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身体健康。
五、选调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选调。
六、选调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事局牵头组织,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考务工作人员从县纪委、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编办、县人事局等部门抽调。
(一)命题
笔试、面试试题的命题、保密等工作由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监考与评卷
笔试工作由县组织、人事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工作人员从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县人事局、县编委办等单位抽调。
阅卷由“两办”负责选派5名专业人士进行,封闭独立评分。
(三)面试工作
面试工作由县组织、人事部门共同负责组织,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面试评委7人,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监督。
七、选调的程序
(一)报名
1.选调信息在县电视台及县公众信息网、新闻网发布。同时,选调实施方案在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醒目处张贴。
2.报考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及报名表和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于2010年11月19日—11月23日统一到县人事局报名。
3.资格审查和开考比例。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负责主要是审核报名对象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所规定的条件。原则上选调计划数与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比例不少于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选调计划。
(二)笔试
1.准考证的领取。考生于11月25日持本人身份证统一到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领取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范围。笔试的主要内容为公文写作(考试时间3个小时)。
4.笔试成绩排名。笔试总分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定等次。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
2.面试的要求。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作为文秘人员应该具备的综合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3.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事局共同牵头组织协调,评委和工作人员从有关等单位抽调。
(四)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核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等额确定(综合成绩相等时,以笔试成绩排序)。考核由县用人单位牵头,县组织、人事部门参与。主要考核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现实表现等情况。
(五)调动
考核结束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中共攸县县委组织部
攸 县 人 事 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县纪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公开考试选调文秘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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