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区委、区政府同意区法院、区司法局面向全国公开选调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1、区法院审判员4名;
2、区法院调研文秘人员1名;
3、区司法局工作人员2名。
最后选调人数将根据报名人数按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报考人数如未达到相应的比例,将适当减少选调人数。
二、选调范围
1、区法院工作人员:全国范围内的检察院、法院在职专业人员;
2、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全国各级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机关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专业知识扎实,业务能力强,会普通话,熟悉计算机操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文字综合能力;
3、通过国家司法资格统一考试(取得A证),具有公务员(或参照)资格;
4、身心健康。
(二)各职位的特殊条件
1、区法院审判员应具备:具有法律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的办案经历,年龄在32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区法院调研文秘人员应具备: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从事文秘工作,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应具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男性,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在35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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