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部署,我区将组织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复审工作,请笔试成绩合格且按面试比例进入复审范围人员按本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1年5月10日—12日(9: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房山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北大厅(房山区良乡东路9号,房山良乡三中对面)
三、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
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单、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除此之外,各类考生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报考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须持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
(二)2011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需持区县村官办出具的证明;
(三)2011年的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
(四)对于京外“985” 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第(三)条所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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