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市级机关201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现将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人数
1.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立法职位,1人;
2.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办公室立法监督职位,1人;
3.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办公室立法监督职位,1人;
4.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办公室立法监督职位,1人。
二、报名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截止到2011年1月1日);
4.中共党员;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6.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7.具有与遴选职位要求较匹配的任职经历和能力水平;
8.身体健康。
(二)职位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职位资格条件:
1.推荐报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立法职位的人选所学专业应为法学专业。
2.推荐报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办公室立法监督职位的人选所学专业应为经济类专业,具有经济工作的相关经历优先。
3.推荐报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办公室立法监督职位的人选所学专业应为法律专业,具有文化工作的相关经历优先。
4.推荐报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办公室立法监督职位的人选所学专业应为法律专业,具有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经历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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