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公务员局(以下简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11年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同步实施,另行公告):
一、考录办法和程序
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
二、考录计划和职位
全省共计划考录公务员5352名。其中省直机关776名,市以下机关4576名(含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计划42名)。
省直招录机关的职位简章和各市的招录计划等信息,于2月28日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ah.hrss.gov.cn)、安徽先锋网(www.ahxf.gov.cn)、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等媒体上发布。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也将陆续在当地有关媒体上发布本市的招录公告和职位简章。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0日至1993年3月1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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