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用人制度,进一步优化机关人员结构,保证公务员队伍的基本素质,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市规划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调4名机关公务员。为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岗位
(一)、市城乡规划局选调公务员岗位共4人:
1、市规划城乡局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1人;
2、市城乡规划局业务科室工作人员3人。
(二)、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共11人:
1、市规划院(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4人。
2、市勘测院(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7人。①测绘专业3人;②勘察专业3人;③地理信息系统专业1人。
二、选调原则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选调计划和选调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三、选调条件
1、选调人员必须是现任国家公务员。市规划局办公室副主任要求必须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市规划局业务科室工作人员要求工作经历满一年。
2、年龄:市规划局办公室副主任要求40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市规划局业务科室工作人员要求35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市规划局办公室副主任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城市规划、建筑学、中文、法学、公共管理等专业毕业。市规划局业务科室工作人员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城市规划、建筑学、给排水、道路桥梁、园林景观等相关专业毕业。
4、具有注册规划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或高级技术职称者免笔试;具备中文、法学、公共管理、城市规划、建筑学、给排水、道路桥梁、园林景观等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以上者免笔试。
5、具备选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