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北市各级机关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淮人社〔2010〕38号)等规定,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刘洋等146名考生(名单附后)符合录用条件,具备录用资格,经研究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自2010年11月22日至2010年 11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问题,请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1-3198704(市委组织部),0561-3198392、0561-3053279(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