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进入除警察职位外的其他职位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于2010年7月27日-28日,到巢湖市人事考试中心(地点:巢湖市南门大转盘环保巷1号,人才宾馆内)办理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手续。资格复审必须由本人亲自参加。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学位、资格证书、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相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0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在确定拟录用人选时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取消公示和录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和办理面试确认手续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同时发放《面试通知书》,并缴纳70元面试费。
进入警察职位面试环节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复审,请于7月29日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巢湖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面试确认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70元面试费。
面试工作安排在8月6日-9日举行,各考生具体面试日期请参阅《面试通知书》。
特此公告。
巢湖市公务员考录办公室
2010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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