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考公告有关规定,决定开展铜陵市2009年公务员招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列入《铜陵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试(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中,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已经复审的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不再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三、资格复审地点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长江中路976号劳动保障大厦10楼),联系电话:0562-2168522。
四、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考公告的要求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全日制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历证书原件)等材料;
(2)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学历证书原件等材料。
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0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0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3)招考职位有学位、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相应提供相关证件材料;
(4)凡资格复审时未提供职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的,确定拟录用人选时必须提供,不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5)以上所列资格复审材料均包括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和办理缴费等面试确认手续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该职位面试人员缺额的,按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递补;面试实施期间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按有关规定进行。
五、面试确认办理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及参加警察职位体能测试合格考生,同时办理面试确认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规定缴费(70元/人)。全体面试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要求,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和参加面试。
铜陵市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