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9年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发〔2009〕23号)精神,特公告如下:
一、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一)专业测试时间:2009年 6月16 日(星期二)一天。
(二)专业测试地点:合肥市花园街花园宾馆二楼会议室。
二、专业测试程序和规则
(一)专业测试方式。专业测试将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素养、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研究与发展潜力以及逻辑思维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专业笔试试卷满分60分,面试满分40分,总分为100分。
(二)专业测试考官组的设立。考官组设为7人,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2人。面试当场公布成绩。
(三)专业测试基本程序:
(1)6月16 日上午:专业笔试。考生于9:00之前到达指定地点:花园宾馆会议室。要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均为原件)和《专业测试通知书》进场,由工作人员对照笔试准考证存根信息与照片,核对考生资格。凡与要求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2)
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以当日参加专业测试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核和体检。
三、成绩合成
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
四、考核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五、体检
对于考核合格人员,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皖人发〔2005〕24号)体检,须在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对考核、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安徽省经济研究院网上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研究院将按照规定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经省发改委审核同意后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如在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我院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改委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电话:0551—2615643 监督电话:0551-2636941
网址:http://220.178.99.139:9090/ahjjyj/
联 系 人:
二OO九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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