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各级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规定,省直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定于5月17、18日两天进行面试。现将参加省直机关面试的面试考生的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入围面试的考生于5月12日前及时前往所报考部门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招录机关负责进行。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省招考公告中规定的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按规定进行递补。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同时办理面试确认手续。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70元),由各招录机关代为收取,如要求开具发票,可由招录机关暂开具收据,事后由招录机关到省人事考试院缴款时开具正式发票。考生缴费后,招录机关即向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和《面试考生须知》,考生按《面试通知书》中规定时间、地点报到和参加面试。
三、因安徽省徽商大会召开的原因,决定将省商务厅的面试调整至5月24日进行。报考该厅的面试考生的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有关事宜,由省商务厅另行通知。
省公务员考录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