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安徽省各级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安徽省各级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现将2008年我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定于2008年5月24、25日举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2008年5月22日在市人才中心(黄山东路89号4楼)进行资格复审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1、报考警察职位的考生请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试通知书到市人才中心直接领取面试通知书;
2、报考非警察职位的考生请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到市人才中心办理资格复审手续和领取面试通知书:
a、全日制200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打印)、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笔试准考证。
b、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打印)和笔试准考证。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0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社会在职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0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招考职位有学位、资格证书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相应提供相关证件材料。
三、符合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每人缴纳面试费70元。
四、不按时接受资格复审或办理面试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黄山市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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