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5 14:59:46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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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隶属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国家重点技工学校、省示范性(特色)学校、省“楚怡”优质中职学校、省优质技工院校、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个,招聘计划1名,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为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职教城明礼路208号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崇德楼406办公室。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4)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岗位为对职业技能等级有要求的技工院校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通过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和考试相关事项在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为高技能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实践操作能力、综合素质、岗位匹配度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考核成绩在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28400089(学院组织人事处)
0731-85166446(局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5908226(局机关纪委)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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