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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集中招聘20人

2024-11-25 14:05:18 公务员考试网 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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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1).xlsx

附件2.本溪市城市运行中心招聘报名登记表(1).docx

附件3.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1)(1).xls

附件4.2016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1).doc

为加强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有问题,找老师-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中等(职业)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从组织安排;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5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和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5日(含)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名人员应于2024年9月30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四、招聘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信息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nxi.gov.cn/)及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s://zjj.benxi.gov.cn/)上统一发布,具体见《2024年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与其他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yxzxzgb@163.com),报名通过后工作人员以邮箱或电话方式通知报名人员。

3.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上传材料(原件拍清晰照片或扫描件)。

(1)《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表上附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红底、蓝底或白底证件照);

(2)《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3);

(3)毕业证、学位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本科学历学位);

(4)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报名时所需材料请按上述顺序进行提交,上传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按时发送到邮箱。邮件标题和压缩包命名需采取“姓名+所报岗位名称+联系电话”的形式,例如:“王某燃气工作人员(一)13700001111”。考生一旦提交报名信息,不可再进行修改。

4.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人员将对报名人员提交信息进行初步审查,并通过邮箱或电话方式提出审查意见。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三)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四)注意事项

1.报名咨询电话:024-4711519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3:30-16:00)。

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3.当报名人数未达到1:2开考比例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且未被取消的招考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并延伸到上岗后,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聘用手续办理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参加招聘考试,并自行解决与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相关事宜,若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7.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通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8.本次公开招聘职位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4)。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应聘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准考证,证件及材料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监考人员依据应聘人员准考证、身份证件和考场座次表,核验身份,实施监考。

(三)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考生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通过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予以公布,考生随时查询。

六、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和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通过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布,根据《2024年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中 公布的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用人单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对报考者提供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有工作单位的,需工作单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七、面试

面试工作由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总成绩)。面试具体事宜和总成绩将在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

八、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上述成绩均相同,则另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具体要求等将通过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予以公布。

体检由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定点机构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考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二)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请考生认真阅读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的招聘公告、招考职位信息表等,诚信报考。

本公告由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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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dong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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