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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辽宁省本溪市高级中学附属学校面向应届生校园招聘教师7人公告

2024-11-25 13:25:35 公务员考试网 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文章来源:未知

附件下载:

1.附件1:本溪市高级中学附属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2.附件2:本溪市高级中学附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3.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版.pdf

4.附件4:202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证明.docx

5.附件5:如期取得教师资格承诺书.docx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关于明确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本人社发〔2016〕69号),经本溪市明山区委、区政府同意,本溪市高级中学附属学校(高中部)拟公开招聘7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有问题,找老师-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满18周岁,具有良好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本溪市高级中学附属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年龄本科层次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25周岁(200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应聘人员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对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四、报名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信息在本溪市高级中学网站(https://jyj.benxi.gov.cn/bxsgjzx)统一发布。具体见《本溪市高级中学附属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对招聘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直接拨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解释说明。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本溪市高级中学附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可在2024年11月29日12:00前扫描二维码填报个人信息报名。

2.上报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生证、学业成绩表(教务处出具)、《2025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4)、《如期取得教师资格承诺书》(附件5)、身份证等。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80465279@qq.com。邮件名称为:“毕业院校+招聘岗位+考生姓名”。

3.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等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通过邮箱或电话的方式向考生反馈。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笔试

(一)笔试类别和科目

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24年11月30日(星期六)下午15:30—16:30。

2.笔试地点:本溪市高级中学实验楼201教室(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91号)

应聘人员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身份证件、学生证。监考人员依据应聘人员身份证件和考场座次表,核验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应聘人员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通知

11月30日19:00前,电话通知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

六、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和资格审查(复审)

按照1:3的面试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不够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本溪市高级中学附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生证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七、面试

(一)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答辩的形式。面试内容重点测查教育教学能力、师德修养、教育理论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二)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11月31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本溪市高级中学(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91号)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定点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九、考察

由本溪市明山区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本溪市高级中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本溪市明山区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为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凡经此次招聘进入本溪市高级中学附属学校高中部的人员在新聘用岗位最低工作年限6年(含试用期)。

十一、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福利待遇

1.编制性质:本溪市明山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2.工资待遇: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绩效工资+课后服务费+奖励+生活补贴(三年),待遇优厚。

3.福利保障:五险一金、节日慰问、职工体检、补充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

4.安居保障:外地教师三年内学校免费提供住宿,5年内购房可申领购房补贴。

5.晋级评优:职称评定及评优评先政策不论资排辈,更注重品德、能力、业绩、贡献,实行量化打分,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优先。

6.其他福利:学校的附属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一站式解决教师子女教育问题。

十三、其他

1.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3.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4.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本溪市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44586009

本溪市明山区教育局:024-43887366

本溪市高级中学附属学校:024-44817009

曾老师:1570414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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