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9 13:14:41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附件: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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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庐江县人民法院委托安徽省百佳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名,聘用人员将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在庐江县人民法院工作,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岗位 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和要求 |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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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辅助人员 |
1 |
本科:公安学类 大专:司法警务、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 |
大专及以上(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专业不限) |
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
主要从事押解、看管、值庭、审判秩序维护、案件执行等工作,需要值班、出差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理论、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
4.五官、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传染性疾病、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纹身;其中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8月7日至2006年8月7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3.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解聘)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曾因违法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属于其中不得录用情形的;
7.其他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线下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3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安徽省百佳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庐江县岗湾街道文昌路66号,县人社局一楼就业大厅)。
4.所需材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附件1),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
(5)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军人报考的需提供)。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安徽省百佳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庐江县人民法院共同负责。
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延长报名条件或调整部分报名条件。
(二)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2.笔试科目: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内容主要包含汉语言基础知识、政治、经济、法律、计算机应用基础、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分值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具体请见“安徽省百佳信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后续补充通知。
(三)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评考生逻辑思维、执行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考生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请见“安徽省百佳信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后续补充通知。
(四)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的、全日制学历高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下同)。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按照《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开展,主要内容: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过程中考察对象应当提供如实填写的《政审考察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银行征信记录》,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安徽省百佳信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时间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导致缺额的,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通过试用期、聘用期内辞职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资格期限至2024年11月11日。
2.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与安徽省百佳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3.聘用人员与原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必须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4.聘用人员工资及相关待遇参照庐江县人民法院现有辅警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庐江县人民法院委托安徽省百佳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
2.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获取报名资格的;在任一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3.本公告由安徽省百佳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庐江县人民法院依据各自职责予以解释。
4.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在“安徽省百佳信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注意关注。
5.咨询电话:
0551-87205510(百佳信公司)
0551-87911137(庐江县人民法院)
(上述咨询电话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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