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23 13:25:15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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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仁寿县2024年教体系统面向县内第二轮公开考调教师(工作人员)报名表
2.仁寿县2024年教体系统面向县内第二轮公开考调教师(工作人员)职位表
根据《中共仁寿县委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学段教学品质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仁委〔2021〕14号)和《中共仁寿县委办公室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寿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仁委办发电〔2019〕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县内公开考调29名教师(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仁寿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s.gov.cn、大美仁寿APP上发布)。
一、考调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县内部分缺编学校(单位)采取公开考核方式调(流)动教师(工作人员)。
二、考调职位和名额
本次共考调教师(工作人员)29名。具体考调岗位及名额见《仁寿县2024年教体系统面向县内第二轮公开考调教师(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
三、考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不含眉山天府新区)
1.教研中心(财会岗位)、装备站(综合管理岗)考调对象为在本县公办中小学校工作的在编在职教师。
2.农村小学考调对象为在本县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的在编在职教师。
3.高中考调对象为在本县公办高中、初中、九年制学校(初中部)工作的在编在职教师。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遵守党纪国法。
2.报考高中、教研中心、装备站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
3.所学专业、现任教学科两者之一与报考职位对应一致(财会岗位、综合管理岗位不作要求)。
4.须取得报考职位相应层级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财会岗位、综合管理岗位不作要求)。
5.考调人员须同意接受人员调(流)动、人员聘用和岗位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否则,不得提出考调申请。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到2024年9月1日后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学校编制空编率20%以上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即2019年9月1日以后公招聘用的教师)。
(5)未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考财会岗位、综合管理岗位的除外)。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考调的。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3日至7月25日(9:00-11:30;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县教体局4楼人事股3。
(三)报名所需资料
⒈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仁寿县2024年教体系统面向县内第二轮公开考调教师(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四)资格审查和开考比例
1.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条件后,并如实准确填写《仁寿县2024年教体系统面向县内第二轮公开考调教师(工作人员)报名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考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聘用)资格,两年内(2025年、2026年)不得参加县内公开考调,岗位降级。
2.开考比例。考调岗位考调名额与有效考调人数之间形成差额即可。未形成差额的,调减考调岗位考调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调减或取消考调名额的情况在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公示。
五、考核
(一)考核方式。中小学校教师考核方式为专业化面试(说课)。总分100分,说课时间10分钟,准备时间10分钟。财会岗位、综合管理岗位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答题时间10分钟,准备时间3分钟。
(二)考核时间、地点。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成绩公示。考核成绩在县教育和体育局公示。
六、考察
根据考调职位和名额,按照考核成绩,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成绩公示后,在8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实行加试,加试方式由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共同研究确定,加试成绩100分,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在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的指导下,由聘用学校(单位)对考察人选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办法由聘用学校制定)。如考察不合格者,经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研究同意后,按该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考核、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调人员,拟考调人员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无反映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考调的,予以调(流)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流)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调(流)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流)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考调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核、考察和公示,符合条件的拟考调人员,经县教体局审定后报县人社局办理流动手续。聘用学校(单位)按本校(单位)岗位设置情况竞聘上岗,按岗聘用。
九、组织与监督
为公开、公平、公正、顺利地做好此次考调工作,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分工负责。县人社局负责考调工作的组织;县教体局负责考调工作的实施;县纪委监委负责对全过程进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6298132
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028-36201045
监督电话:
中共仁寿县纪委监委:028-12388。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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