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4 17:39:34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为认真落实上级相关文件,进一步拓宽城乡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通道,现开展2024年北仑区面向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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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3名,设3个岗位。其中岗位①面向北仑区域内农村党组织书记,招聘1名;岗位②面向北仑区域内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1名;岗位③面向北仑区域内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1名。
三、报名条件
(一)岗位①
面向北仑区域内现任农村党组织书记(含行政村、合作社党组织书记),报名条件为:
1.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31日后出生),连续担任农村正职满5年。正职经历包含: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股份)经济合作社党组织书记、社长(董事长或负责人)。所有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5月31日,下同。
2.在担任农村党组织书记期间获得过荣誉目录一项荣誉。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4.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业绩优秀。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②
面向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视同社区党组织书记管理),报名条件为:
1.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31日后出生),连续担任社区正职满5年;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连续担任社区正职满两届或满10年。正职经历包含: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居委会负责人)、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2.在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获得过荣誉目录一项荣誉。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4.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业绩优秀。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岗位③
面向现任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条件为:
1.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日后出生),连续在社区工作满10年。
2.在社区工作期间表现优秀,且获得过荣誉目录一项荣誉。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4.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业绩优秀。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以上3个岗位有下列情况不能报考:
1.近五年来,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情形的。
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2024年5月24日16时前,向所在街道党建综合办公室提出报名申请,并填写报名表和业绩评价表。符合多个岗位报名条件的,仅可报名其中一个岗位。
2.各街道进行资格审查,并将业绩评价分情况在街道公示2个工作日。
3.街道党工委在征求街道纪工委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试对象。
4.报名表、业绩评价表、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任命文件、相关荣誉等复印件)按照报名岗位分类,各街道汇总后于2024年5月29日前上报区现代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9383200),经区现社办审核后公布报名人员名单及业绩评价分。凡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1.岗位①、岗位②:采取业绩评价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业绩评价分40%、面试成绩分60%的比例折算。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若不足3:1,则取消该岗位招聘。面试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组织,面试时间与岗位③一致。
2.岗位③:采取业绩评价、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业绩评价)*60%+面试成绩*40%。业绩评价按照《2024年北仑区面向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的通知》(仑现社办〔2024〕3号)文件规定填报。以上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若不足3:1,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和基层实务知识》一门,满分为100分,实行闭卷考试。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等内容;基层实务知识,侧重对城乡社区治理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测试。报考人员按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所列为准。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后,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参加面试人员按照业绩评价分和笔试分的折算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标1:3的比例确定,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人员另行通知,具体面试办法另行制定。面试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指标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考生如总成绩并列,以业绩评价分数高者优先;如仍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期间国家或省市出台新的体检政策,则参照新的体检政策执行。考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酌情予以递补。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指标等额确定入围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等情况的,可酌情予以递补。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在“北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43/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站群导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内容公开—人事信息—事业人员考录)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反映问题经查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空缺名额可酌情递补;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对象的户籍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此期间国家、省、市对户籍有新的规定,则从其规定。录用人员需按照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录用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转正,并解除聘用合同。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广大报考人员不要轻信,切勿上当受骗。
本招录公告由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组织部、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解释。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574-89383200;传真号码:0574-89383170;监督电话:0574-8938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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