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5 09:48:41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为满足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仙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仙县委办[2009]69号)规定,我县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技人员到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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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56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编制性质及学历、专业、年龄及职称要求等详见附件《2024年仙居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以身份证为准,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4年5月8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8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和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5月8日以后出生)。
3、护理专业岗位要求仙居户籍(含父母一方或配偶为仙居户籍,落户时间截止2024年5月8日)或仙居生源(指经高考且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的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有执业护士证)。报考其他专业岗位户籍不限。
4、招聘对象为医疗卫生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5、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仙居县卫生健康系统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10日17时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现场资格确认。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17日(考生带身份证领取)。
3、报名和领取准考证地点:仙居县卫生健康局638会议室(行政中心商务楼六楼北东)。
4、报名时,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小二寸免冠同底彩照3张。
5、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未拿到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准确填写所学专业)、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小二寸免冠同底彩照3张。
6、本次招聘所涉及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5月8日。
四、考试要求、内容与开考比例
1、考试内容详见附件《2024年仙居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一览表》。
2、临床A、临床B、儿科A、放射A、中医A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护理(A、B、C)通过资格确认人数与招聘人数按3:1比例开考,其余各职位按1.5:1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临床A、临床B、儿科A、放射A、中医A职位采取面试形式,其余岗位均采取笔试形式。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19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1、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实施。考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出现并列分一并进入。
2、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4、因放弃体检出现职位空缺,该职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出现并列分一并进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递补,以后各个环节出现职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机关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仙居县卫生健康局网站(www.zjxj.gov.cn/col/col1571983/index.html)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经阳光择岗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进行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得参加下一年度同类招聘考试。
3、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变更户籍(如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5、各招聘职位出现并列分,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一并列入拟聘用人员,增加的职位由县卫生健康局在阳光择岗前另行确定。
八、其他事项
1、阳光择岗:拟聘用对象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择岗。
择岗的原则和办法:分报考职位、按拟聘用对象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先后顺序进行择岗,同一职位分数相同的抽签决定择岗顺序。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的各类医学毕业生,要求上岗之年起3年内考取相应执业资格,3年内未能考取相应执业资格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3、毕业生聘用后须在本县医疗卫生机构工作5年以上(不含脱产培训时间)。
4、本次招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5、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以及操作规范和合法有序,本次招聘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健康局举报电话分别为:0576-87816867、0576-87789933、0576-87797026。
6、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6-87797026 0576-87797013
附件:2024年仙居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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