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8 14:41:20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为进一步推进新高考改革,全面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育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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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计划
引进人才计划数共1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引进对象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2.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省部共建师范类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条件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附件岗位表“年龄”条件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3年3月(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的依此类推。“专业”参照《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等。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考生不能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1.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8日08:00至4月12日14: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考人员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认真填写《2024年东至县引进教育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签署“诚信承诺书”。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引进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2.报考人员在4月12日14:00前可随时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为确保引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4月13日14:00至16: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3.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较多的,采取比选(综合考生岗位匹配、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择优确定面试人选)方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地点:东至县教育体育局(地址:东至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会议室,资格复审期间联系电话:0566-7026916)。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3.资格复审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和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其中:
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4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属参加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证书编号。至2024年12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或证书编号,或原件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课堂教学(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
3.面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学科教学技能,满分100分。考核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为确保引进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或超过70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考察
根据引进计划数和面试成绩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出现同一岗位成绩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以工作年限长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笔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及《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教资〔2014〕7号)执行。
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东至县教育体育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考察内容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
(五)公示聘用
综合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拟引进人员名单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ongzh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拟引进人员,办理引进聘用和编制管理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其他事项
引进人才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引进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次引进人才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引进人才面试、考察、体检等各环节信息,均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查阅。
本公告由东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东至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6- 7026519 东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566- 7026916东至县教育体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6-7026913东至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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