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16 09:57:59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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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除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以及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以外的职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此类人员同时符合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以及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要求的,也可报考。
2.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3.怎样理解“学历”、“学位”要求?
报考者应具备与招考职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考职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者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部分职位要求“本科须为法学专业且获法学学士学位”的,报考者应取得法学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 哪些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同时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可以报考“限2024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时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①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②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③2022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6日(报名首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④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上述人员若以非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报考,或者以非最高学历(如研究生以其本科学历)对应专业报考时,不能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5.报考者最高学历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同,可否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其他职位符合条件的可以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须提供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以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但2024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不得录用。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但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不得录用。
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若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不属年龄放宽之列。
6. 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7.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须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8.在企业工作,不能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只能提供企业证明的,能否通过基层工作经历的资格审查?
只有企业出具的证明,不能通过基层工作经历的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以证明企业工作经历。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佐证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9.招考专业有哪些具体要求?
(1)报考者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按照该专业名称及其在目录中对应的专业代码进行报考,如:某报考者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哲学”,专业目录中列有“哲学(B010101)”,该报考者即需以“哲学(B010101)”报考相关职位。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招录机关同意后报考。
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例如:某报考者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国际金融”,在专业目录中属旧专业名称,该旧专业在专业目录中对应“金融学(B020301)”,该报考者即需以“金融学(B020301)”报考相关职位,在报名时本人专业需选择“金融学(B020301)”。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招录机关同意后报考。
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如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对应专业目录中的学科名称,报考者应以在该学科中的具体研究方向,对照选择专业目录中该学科下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考。
(2)职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专业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报考者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职位的专业要求为“经济金融类(03)”,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理论经济学(A0201)”或具体专业“西方经济学(A020104)”等,均符合报考条件。职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报考者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均符合报考条件。
(3)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职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者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例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职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者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者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专业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等非主修专业不作为报考依据。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完全相同的直接进行选择,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对应的专业名称选择,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选择相近专业,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大类的按具体研究方向对应的专业名称选择。未如实填写的,造成报名系统无法识别以及其他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10.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所有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11.在国(境)外就读,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在读人员能否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报考?
不能。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截至2024年1月16日(报名首日)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均视为在读人员。
12.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何提供学历学位材料?
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核阶段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但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不得录用。
13.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如何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在政策上视同大专学历人员;
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在政策上视同本科学历人员。上述人员仅限报考市级以下机关没有专业、学位要求的职位,报名时请在学历栏中对应选择“高级工”或“技师(高级技师)”,并须于2024年1月16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14.“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如何认定?
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含国家司法考试),包括取得A类、B类、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中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仅适用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和乳源瑶族自治县。
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可自主选择报考要求“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职位,录用时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主观题考试成绩通知单。
15.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人员如何认定?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我省招募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限报考服务所在市、本人户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单位的专门职位,符合条件的也可以报考其他职位。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①我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役期满2年(含)以上且退出现役的,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非在职)毕业后参军入伍,或被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非在职)录取,或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就读期间参军入伍,并取得相应学历的人员;②我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退出现役后被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大专以上录取,并取得相应学历的人员。上述人员服役期间表现良好,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退出现役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入伍所在市的相关证明材料。限报考入伍所在市、本人户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单位的专门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
相应户籍需入户满3年以上。
16.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何报考?
根据有关规定,公安类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22、2023年毕业的人员、非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公安院校非公安专业毕业生)应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招警考试。我省生源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公安机关公开招录的职位。
17.如何理解“考录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18.如果报考者在报名参加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招考过程中,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应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招考过程中,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广东省2024年公务员录用的有关程序,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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