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7 17:32:35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宁津县人民政府
2023年宁津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宁城街道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岗位职责主要为办理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区保障、社区协商等工作。招聘计划100人(A组34人,B组33人,C组33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宁津县户籍(或父母、夫妻一方为宁津县户籍)。
5.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6.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依照岗位要求。
7.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4)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5)宁津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备案制管理人员)。(6)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受开除党籍处分不满5年的;(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8)其他不宜应聘的。
三、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0日9:00—2023年11月24日16:00
(二)报名办法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rcjt.ikaowu.com/,在“2023年宁津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入口”中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进行报名登记、承诺,选定岗位,并缴纳报名费40元。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县人民政府网及“宁津民政”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考试全过程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为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等基础性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对各岗位通过报名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2倍的,相应进行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公告将报名网站及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
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及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公示期三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从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与考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范围,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组织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材料包括:
1.《2023年宁津县招聘社区工作者信息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4张、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本人为宁津县户籍的提供索引页、户主页和本人页。父母或夫妻一方属宁津县户籍的,另需提供父母户口本、本人结婚证及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1份;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以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的,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由在读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学历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无法按时取得相关证书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5.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尚未解除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历证明材料(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沟通表达、岗位匹配等方面的素质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报名网站及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3.面试费每人70元。
(四)加分政策。对于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总成绩中进行加分,其中,高级加3分,中级加2分,初级加1分。在资格审核时需提交《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总成绩计算及公示。笔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分别按50%、50%的比例,再加上加分成绩,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在笔试及面试成绩中不计入加分,加分直接计入总成绩。各岗位笔试、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及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公示期三天。
五、考察、体检及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相同者,采取按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成绩按岗位依次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一)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采取多种形式,贯穿全过程,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重要档案材料缺失,对档案经历无法解释说明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
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公告。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事业编制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未经县招聘主管部门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公示
体检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被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体检和考察及其他资格等合格的考生,公示期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被聘用人员统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党员关系转至用人单位管理。聘期内每季度组织一次绩效考核,每年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年度考核综合评定为不合格档次的,予以解聘。因招聘人员辞职或被辞退造成的岗位空缺达到一定比例,经招聘小组研究同意,可进行补录,具体程序及名额另行通知。
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按“三岗十八级”有关规定执行。2023年现行社区工作者实发工资每月专科2907.67元,本科3198.67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
七、纪律监督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具体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招聘信息全程在报名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咨询、监督电话:0534—52212060534—5212550
附件:
中共宁津县委组织部 宁津县民政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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